- 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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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ìㄗˋ〔《廣韻》側吏切, 去志, 莊。 〕“ <<事>> ”的被通假字。 同“ <<倳>> ”。1.插。宋 洪邁 《夷堅丁志‧葉克己》: “燒通赤火箸, 剚入尾閭六七寸。”清 紀昀 《閱微草堂筆記‧如是我聞一》: “復歸而殺妻, 剚刀於胸, 格格然如中鐵石。”2.立。《新唐書‧方技傳‧明崇儼》: “ 崇儼 書桃木為二符, 剚室上, 樂即止。”3.刺;殺。《新唐書‧忠義傳上‧安金藏》: “引佩刀自剚腹中, 腸出被地。”宋 葉適 《周鎮伯墓志銘》: “君代尉馳往, 三日中生縛其酋二, 剚賊無遺。”柳亞子 《為人題詞集》: “裁紅量碧都無取, 要鑄屠鯨剚虎辭。”4.引申為割捨。清 魏源 《默觚下‧治篇一》: “君子以細行律身, 不以細行取人, 不以剚劇理繁塞艱鉅。”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